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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路通行卡丟失 福州到長樂被收三百

N見習記者 李思玲本報訊 從福州東收費站上瞭高速公路,十幾分鐘後從長樂營前收費站下高速時,通行卡不見瞭,結果被要求繳納300元通行費,前些天,福州何先生遇到瞭這樣的倒黴事。事情發生在10月24日下午3點多,據何先生介紹,當天他從福州駕車前往長樂,從福州東收費站上瞭高速。行駛瞭約15分鐘後,到達長樂,從長樂營前收費站下高速公路。這時,他發現高速公路通行卡不見瞭,他仔細回憶,卻想不出來卡丟在哪兒,隻好向收費員說通行卡丟失瞭,收費員要求他繳納300元錢。他嚇瞭一跳,自己在高速上的時間才十幾分鐘,正常通行費就20多元,通行卡的工本費也隻要幾十元錢,不小心丟瞭卡,不至於交這麼多錢吧。收費員表示不交300元錢,不予放行。何先生趕緊又把自己全身上下搜瞭一遍,把車各個角落都翻遍瞭,找瞭十幾分鐘,還是沒有找到通行卡。何先生說,他告訴收費員自己是從福州東上高速的,但是收費員依然要收他300元錢。僵持一會兒後,他還是交瞭300元,但他始終很疑惑,一張小小的通行卡,怎麼就要300元錢?記者致電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,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收取300元錢是合理的,由於通行卡丟失,高速公路公司無法確定車主究竟是從哪個入口上的高速,無法確定收費的金額。根據《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號》第十條規定,無通行卡的車輛由高速公路收費單位按照規定的車型、費率全程計費。感謝何先生撥打968111報料,線索費50元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預借現金利息永和法拍撤回c屏東新埤汽車貸款om/2012-11-13/1478783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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